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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基础医学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医学院(仲景学院)    2016-01-05 16:11:30

各科室、实验中心:

为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院政字[2015]147号)文件要求,基础医学院以聘用岗位和岗位职责为考核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工勤技术等岗位类别特点及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5年度的考核工作采取二级考评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4日)

1. 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詹向红 马相奇

组员:李肇进 高剑峰 曹珊 朱平生 朱艳琴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工作人员:李宁 刘文礼 李伟

3. 安排布置全院考核工作。

二、科室民主考评、推荐阶段(2016年1月5日--8日)

1. 个人根据《基础医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暂行办法》中各岗位职责的要求,写出2015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字数在1000字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人事代理人员填写《人事代理聘用期满考核意见》;行政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以各办公室、学科、教研室、实验中心为单位,由各主任组织其成员进行个人述职,依据个人述职及其实际综合表现,参照《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时应查看、核对工作业绩相关资料,保证量化积分真实准确,民主测评客观公正。

3. 各科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平时考核,对被考核人年终总结内容严格把关。

管理干部的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内容包含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勤政务实、组织领导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和实绩,学习保密法律知识、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领导责任制和履行保密承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教师的考核主要在考核其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教书育人等情况的基础上,把教学、科研质量和师德师风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主要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情况的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4. 各办公室、学科、教研室、实验中心于2016年1月8日(周五)下午5:00前将本科室考评、推荐结果报党政办公室。学科、教研室提交本科室每位教师的《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年度量化考核积分表(2015年度)》(纸质,科室主任签字、填有民主测评结果),以及与业绩相关的资料复印件(除已登录的教学科研业绩及学校今年发文表彰之外的);各办公室、实验中心按照20%比例提交所推荐优秀人选的总结报告,并注明民主测评结果。

三、基础医学院考评阶段(2016年1月9日—2016年1月14日)

1. 党政办、教研办专人对教师量化考核积分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分别按各职级以积分高低排序,确定积分排在前列的20%人员为推荐优秀人选;对各办公室、实验中心提交所推荐优秀人选的的总结报告进行审核。

所推荐的优秀人选参加由基础医学院组织的考评。

考评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办公室、学科、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和各支部书记组成。

2. 由于学校下达给我院优秀指标有待学校进行目标管理任务考核后才能确定,今年考核优秀比例先控制在16%以内,经基础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各系列今年实际在岗人员按比例分配优秀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组:正高职称(12人,参评11人),优秀2人;

第二组:副高职称(34人,参评34人),优秀5人;

第三组:中初级职称(58人,参评58人),优秀10人;

第四组:实验中心人员:正式编制(15人,参评15人),优秀2人;人事代理(25人,参评25人),优秀4人;

第五组:行政(13人,参评13人),优秀2人。

注:新调入人员及外出进修、学习、长期病假超过半年的人员按照文件精神不再述职,以上人员和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者不参评优秀等级。

3. 考评安排:2016年1月14日下午,召开考评组会议,对推荐的优秀人选进行考评。

形式为:由各科室主任介绍优秀人选情况,由考评组综合评定、推荐出各层级优秀人选排序名单。

四、综合考评、公示、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月15日—20日)

1. 由基础医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考评组推荐优秀人选进行综合评审,依据学校最终所分配的优秀比例,确定优秀人员,并对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2. 年度考核项目成绩比例划分:总计100分,其中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占70%(各办公室、实验中心参照执行),各科室、实验中心内部民主测评占10%,学院考评组考评占10%,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占10%。

3. 以科室、中心为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代理聘用期满考核意见》收集汇总,于2016年1月20日交至党政办,党政办将各项材料整理后按时上报学校人事处。

4. 整理材料,归档管理。

 

                                                                 基础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